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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
发表于412 天前 生活随笔 暂无评论 ⁄ 被围观 286 views+

今天中午看新闻,关注了西部当地农牧民的生活和因保护草场领取补贴的事情,想起了在2010年时国务院的一则措施!

记得2010年10月12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“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”,我国由于农牧区的超载放牧和草原保护力度不够,导致我国的草原保护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,近年来加强西部建设后,尤其是生态文明凸现出来后,切实转变现存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更为迫切!

当时会议决定:从2011年起,在内蒙古、新疆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、西藏、青海、四川、甘肃、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(区),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。(一)实施禁牧补助。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、草场严重退化、不宜放牧的草原,实行禁牧封育,中央财政按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。(二)实施草畜平衡奖励。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,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,中央财政按每亩1.5元的标准对未超载放牧的牧民给予奖励。(三)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。增加牧区畜牧良种补贴,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基础上,将牦牛和山羊纳入补贴范围;实施牧草良种补贴,对8省(区)0.9亿亩人工草场,按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;实施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,对8省(区)约200万户牧民,按每户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。(四)加大对牧区教育发展和牧民培训的支持力度,促进牧民转移就业。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、促进牧民增收,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。会议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,发挥牧民主体作用,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,完善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核查机制,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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